建筑央企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备是施工企业的主要生产要素、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条 设备管理目标是: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成新率,以最合理的设备配置投入,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1、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
2、公司和项目部应成立物资设备部,并由一名领导分管设备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资设备部职责
1、公司物资设备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办法、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2)按照本单位资产经营目标,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更新发展规划,做好所属权限的设备报批、购置工作,指导新设备的安装、验收。
(3)掌握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态、能力、使用、修理和安全情况,按规定统计上报各种业务报表。
(4)负责设备调拨、闲置设备的管理、设备报废及报废设备的处理工作。
(5)负责所属项目部设备子系统的应用培训,并检查、指导数据的录入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抓好设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贯彻落实、职业技能考评、企业资质升级及开展设备科技信息交流工作。
2、项目部物资设备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及当地政府、建设单位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标准、办法、规定和要求。
(2)负责制定本项目部的设备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