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采购行为,净化采购渠道,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优化采购程序,修订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优化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资采购实行“采管分离、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相互监督”的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项目部的物资采购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物资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公司所属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是物资采购的主责部门。
第五条 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经济管理、工程技术、试验、审计、财务、纪检、物资、法律事务等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组 长: 执行董事 总经理
副组长: 纪委书记 总工程师 总会计师 总经济师
成 员:经济管理部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计量测试中心经理、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物资管理部经理、纪委执纪审查室主任、法律合规部经理。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物资领导、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由物资管理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物资管理部人员及各项目物资部门负责人组成。管理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1、审定物资集中采购相关制度。
2、审核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优质供应商名册》。
3、向集团公司推荐本单位物资评标专家。
4、监督、检查、考核并通报物资集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