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评价定级创建晋升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体原则
第一条 加强党支部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基础和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持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根据《J党支部评价定级创建晋升指导意见(试行)》(T建党组〔2022〕37号)及党内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评价定级创建晋升工作坚持以XXX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D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关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有关要求,紧扣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的总要求,基层党组织自评申报、上级党组织考评定级等多种方式上下联动,持续激活基层党建工作能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第三条 开展党支部评价定级创建晋升工作,要推动党支部实现“七个进一步提升”的工作目标。即:党支部组织力和政治功能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支部班子示范引领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引领保障生产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把T十T局集团建设成为国内实力最强、信用最好的一流建筑产业集团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四条 党支部评价定级创建晋升按照“考评定级、逐级晋升、动态管理、奖惩激励”的工作机制分步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价等级与评价内容
第五条 按照逐级提升的原则,党支部评价定级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五级七档”,具体为:J示范党支部、集团公司示范党支部、所属单位示范党支部、优秀党支部、达标党支部、基本达标党支部、未达标党支部。
第六条 对党支部的评价主要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