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公司十送活动体系,充分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爱,增强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规范职工的申请和发放流程,特制定本职工结婚送祝福、生育送关爱管理办法。
为完善公司“十送”活动体系,充分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爱,增强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规范职工的申请和发放流程,经工会全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会员
第二条 慰问标准
1.结婚送祝福慰问标准:每对新人1000元慰问品。
2.生育送关爱慰问标准:每个新生儿500元慰问品。
第三条 申领条件
1.新婚慰问品申领条件:以《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准,两个月内申领,如未在规定日期内申领的视为自愿放弃。
2.生育慰问品申领条件:以《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日期为准,两个月内申领,如未在规定日期内申领的视为自愿放弃。
第四条 发放流程
1.符合条件的职工会员填写新婚送祝福申请表(附件1)、附《结婚证》复印件,经区域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工会审批后,按照标准购买符合条件的慰问品(床品、厨具、小家电等家庭生活用品均可)送给新人,双职工新人由一方申请即可,不重复发放。
2.符合条件的职工会员填写生育送关爱申请表(附件2)、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经区域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工会审批后,按照标准购买符合条件的慰问品(新生儿用品、产妇用品均可)送给新晋父母,每张《出生医学证明》享受一份,双职工家庭由一方申请即可,不重复发放。
3.区域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工会将申请表、支票申请单、发票、点验单、领用表在有效日期内一并报工会列销。
附则
1.本办法由工会组织维权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