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经营投资免责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宽容在经营投资中的偏差和失误,激发改革创新活力,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令)、国资委《关于建立中央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作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投资免责,是指在尽职合规前提下,因不可抗力等造成资产损失,按程序予以免责。经调查分析,对符合免责条件的,免除37号令规定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
第四条指导思想。以XXX为指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服务企业发展,完善企业经营投资容错纠错机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区分无先例经验和明知故犯,区分无明确限制和明令禁止,区分无意过失和谋取私利,做到公私分明、功过厘清、应容则容,充分调动和保护经营管理人员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为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条免责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审慎稳妥。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逐步完善免责事项清单。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较长周期,全面考虑各方因素,综合评价功过,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坚持事业为上、鼓励担当。切实服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
(四)坚持容纠并举、违规必究。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有过必改、有错必纠、有责必究,及时督促整改问题、汲取教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