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导书规范了决策会议(包括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管理工作及议事规则。
决策会议(党委会、办公会)指导书
本指导书规范了决策会议(包括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管理工作及议事规则。
一、部门分工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是决策会议的归口执行部门,负责收集议题、草拟议程、组织和准备会议、会议记录纪要和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涉及各类机构、干部人才及定员工资安排的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会上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
(三)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涉及资金、预算的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进行财务风险评估,会上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
(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涉及纪检监察、相关人员奖惩的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廉洁性审查,会上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
(五)法律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对涉及法律问题的议题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需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的,还需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会上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
(六)其他部门负责对涉及本部门的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进行风险评估,会上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
(七)议题汇报部门负责提出议题内容并进行风险评估、议题意见征集、议题送审、议题报送和议题汇报等工作。
二、议题准备
(一)议题填写
1.议题汇报部门应准备的材料包括:议题文件(附录1)、会议议题审批表(附录2)、法律意见书(若有)、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若有)等。
2.决策会议议题分为计划、方案、请示、建议、制度、汇报、报告、情况通报和讲话精神、文件精神、会议精神等类型。议题汇报部门应根据议题内容准确填写议题名称。
3.议题汇报部门应根据议题内容,合理提出列席部门建议。
(二)意见征集
1.议题上会前,议题汇报部门应充分征求列席部门意见。
2.议题汇报部门应为列席部门预留必要的审核时间。如需出具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