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规范公司例会管理,保证公司例会制度的执行,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以下建筑公司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规范公司例会管理,保证公司例会制度的执行,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以下公司例会制度。
第二条 公司正常例会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午8:30。每次例会将不再做会前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第三条 公司例会参会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各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 会议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集中解决问题。
第五条 会议由综合部负责组织、记录。
第六条 公司例会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本月工作计划以及需要领导协调的工作,上月计划而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
2.公司分管领导总结、安排所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
3.公司主管领导做总结发言。
第七条 例会要求
1.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议室,并签到。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及综合部请假并说明原因;未请假缺席、迟到、早退人员,按照公司日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2.各部门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应根据公司整体安排认真填写,确保内容周密、充实,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每月25日前将部门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报至综合部,如遇节假日须提前上报。
3.开会期间,所有参会人员须将手机设置为无声或振动状态。如离开会场,应向会议主持人说明情况。
4.会议记录员认真做好会议签到和内容记录,综合部会后要及时向未到会的公司领导及部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