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项目劳务招标工作,提高项目组织管理水平,严肃合同管理,降低劳务管控风险,有效控制劳务分包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外部劳务队伍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劳务招标工作,提高项目组织管理水平,严肃合同管理,降低劳务管控风险,有效控制劳务分包费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X工程招标管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外部劳务队伍管理实施细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外部劳务队伍是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已注册、年审合格、资质齐全,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自愿参与公司所属项目施工生产的劳务队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各专业化分公司。
第四条 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选用劳务队伍,防止私招滥雇不合格劳务队伍,杜绝不正当行为,保证企业的利益。
第五条 劳务招标应合规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外部劳务招标活动,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外部劳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纪委书记
成 员:资源保障部、经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纪委执纪审查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和参与公司外部劳务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外部劳务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源保障部。
第七条 资源保障部是外部劳务队伍招标管理牵头部门,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招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指导和监督项目劳务招标工作的实施,统筹项目劳务招标工作。
第八条 经济管理部负责根据项目上报的招标计划,合理安排组织,负责审批所属单位劳务招标策划方案,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并参与评审工作,负责招标公告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