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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一次性指挥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价值引导作用,制定了工程局一次性指挥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激励约束作用,充分调动集团公司一次性工程指挥部管理团队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项目管控责任,实现创誉创效目标,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一次性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下同)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指挥(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的常务副指挥(常务副经理)。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分期实施绩效考核的原则。绩效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工程指挥部既要实现年度考核目标,又要兼顾整个项目周期稳健运行。

  (二)分别确定考核重点的原则。年度考核以项目管控效果、营运效率、合同履约、现场管理考核为主;终期考核以实现收益、工程交验、质量评定为主。

  (三)分类设置考核指标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建立经济指标、管理指标两大类考核指标体系,着重考核项目管控效果和创效创誉能力。

  (四)激励约束紧密结合的原则。绩效考核结果为一次性指挥部主要负责人绩效薪酬分配、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条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用于评价一次性指挥部经营业绩、运营质量;督促指挥部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提高效率;挂钩指挥部领导人员职务任免及员工绩效薪酬分配。

  第五条   考核职责分工

  为加强集团公司一次性指挥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机关各职能部门考核职责分工如下:

  (一)企业管理部:为一次性指挥部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组织拟定、修订考核办法;拟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指导、监督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组织实施考核;组织签订一次性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合约、下达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拟定年度、终期绩效考核兑现建议方案等。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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