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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局电建工程项目部二次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二次经营意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参与二次经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二次经营工作水平,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旨在建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二次经营意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参与二次经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二次经营工作水平,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旨在建立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中心,机关相关部门、基层公司、项目部、片区经营部等共同参与,构建有限公司统一二次经营管理体系,发挥团体优势,加大二次经营工作力度和深度,增大二次经营工作成果。

1.2 “二次经营”指在合同签订后持续开展的经营活动,其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管理、营销活动,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提高履约质量,为业主方提供更完善、满意的服务,为市场开发创造良好条件。其行为表现为:设计方案优化、新增合同数量、变更、索赔、清概、调价、有偿服务、减税以及保险费经营等主动性的经营行为。

1.3 二次经营坚持“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经营,以“干好活,处好人,有理有据、图文并茂、签证齐全、说服有力”为项目二次经营总的指导方针。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划拨、有限公司承揽、基层公司自揽项目。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和程序

2.1 有限公司二次经营管理体系由公司、基层公司或直管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体系组成。

2.1.1 第一级管理体系: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副总经济师、成本中心、经开中心、施技部、物设部、财务部、审计部、片区经营部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二次经营领导小组。

2.1.2 第二级管理体系:

2.1.2.1 基层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主管经营的副经理为副组长的二次经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工程部、经开部、物设部、财务部、项目经理和项目计量人员组成,具体实施由项目经理和项目计量人员组织进行。二次经营工作小组进行过程检查和督导。

2.1.2.2 直管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经营副经理、各参建专业负责人为副组长,计合部牵头,工程部、安质部、物资部及参建各专业人员等相关成员组成二次经营工作小组。

2.1.2.3 基层公司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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