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下级企业纪委领导人员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同时建立三级企业纪委副书记正常退出机制,现根据《工程所属单位纪检监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下级企业纪委领导人员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同时建立三级企业纪委副书记正常退出机制,现根据《XT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领导人员任职管理实施办法》,并结合企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纪委会同党委干部部,结合XT纪检监察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储备三级企业纪委副书记后备人选。
第二章 纪委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
第三条 三级企业纪委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集团公司纪委为主,会同党委干部部、三级企业党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三级企业纪委副书记出缺时,三级企业党委要及时向集团公司纪委提出书面补员报告。三级企业纪委副书记因年龄原因正常退出的,三级企业党委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补员报告。
(二)根据三级企业纪委副书记补员报告,集团公司纪委会同三级企业党委,提出补员方案,报纪委领导审定。
(三)根据审定的补员方案,集团公司纪委综合室负责拟定有关人选考察方案,内容包括考察人选、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考察方式等,报分管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同意后实施。
(四)考察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纪委、三级企业党委干部人事部门,以及三级企业纪委有关人员组成,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在充分征求三级企业党委和纪委意见的基础上,可以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五)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形成考察报告,提交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办公会审定。
(六)根据纪委书记办公会审定的人选,同时结合党委干部部的审定意见,集团公司纪委向三级企业党委发函,三级企业党委履行任用程序,任用文件报送集团公司纪委备案。
第四条 三级企业纪委换届时,纪委副书记人选的提名和考察,适用上述相关程序的规定。
第三章 纪委副书记的退出
第五条 三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