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程一安[2015]549号)、《工程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工程一安[2013]76号)等制度办法,结合项目施工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项目应贯彻执行中国及属地国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相关规定,当中国与属地国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标准不一致时,按照“就
1。总则
1.1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T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T一安[2015]549号)、《XT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XT一安[2013]76号)等制度办法,结合项目施工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项目应贯彻执行中国及属地国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相关规定,当中国与属地国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标准不一致时,按照“就严就高”的原则执行。
1.3根据《XT局安全质量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办法》(XT一安〔2017〕640号)规定,境外委托项目部发生责任事故,追究受托子(分)公司责任。
2.管理层级
2.1项目部
2.1.1项目部是生产活动的主体,接受受托子(分)公司的领导和境外公司的监督、检查和奖惩。
2.1.2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涉险事件或环境污染事故时,项目经理立即向受托子(分)公司和境外公司报告。项目部负责配合属地国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调查;负责及时向受托子(分)公司和境外公司汇报事态进展情况,并上报事故调查单位出具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2.2受托子(分)公司
2.2.1受托子(分)公司是境外委托项目HSE管理的责任主体。
2.2.2配合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按要求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
2.3境外公司
2.3.1监督检查项目HSE日常管理工作。
2.3.2负责管理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基金。
2.3.3对项目部聘用的外籍HSE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2.3.4配合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并上报海外事业部。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