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有效监督管住“关键少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XX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XXX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监督;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第二章监督任务第四条通过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推动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始终成为X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第五条推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X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XX县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第六条推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