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标字号管理事务,提高商标字号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商标字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商业信誉和声誉,制定本商标字号管理规定。
总 则
为规范商标字号管理事务,提高商标字号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商标字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商业信誉和声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
本规定所称商标是指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本规定所称字号是指用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名称核准业务中,组成公司名称部分的核心要素。
商标、字号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管理原则。集团公司的商标和字号由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商标字号管理。
(二)规范高效原则。商标字号管理要在遵循企业品牌发展战略基础上,建立科学规范的动态管理体系,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
(三)积极维权原则。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所有部门和员工要增强自觉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和字号权的意识,及时向本级综合管理部门报告商标字号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商标字号权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商标标识、名称字号等无形资产,通过加强商标字号管理,避免挂靠经营、假冒国企等违规情形发生。
机构与职责
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是商标字号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收集国家关于商标字号保护的法律法规;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商标字号保护相关制度;
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商标注册、续展或注销;
统筹和指导所属各单位开展商标注册,授权办理集团公司商标字号许可使用;
定期组织商标字号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培训工作;
其他属于商标字号管理范畴的工作。
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是商标字号的专项管理部门,根据各自业务属性和职责分工,参与企业商标字号管理工作,为商标字号管理提供必要和及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