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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策应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中国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5号)的规定,认真落实党中央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策应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中国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5号)的规定,认真落实D、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及《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18〕53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18〕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XX社会主义潭头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从现在起至2019年5月底,举全乡之力打好殡葬改革攻坚战。

(一)推进殡葬公共设施建设。到2018年底,采取乡建、村建、乡村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确保辐射到所有村(居)、组,解决群众“旧坟有地迁,新坟有地葬”的问题。

(二)遗体火化和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放)实现全覆盖。从2018年9月1日“零点”起,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实现火化率达100%;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成之前,将新增死亡人口火化后的骨灰先寄存在殡仪馆,待公墓(骨灰堂)建成后,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放)达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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