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识别重大、重要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工程局制定了企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识别重大、重要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XX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暂行)》和风险内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级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 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分为公司风险和业务风险两部分。
第四条 风险评估是在风险识别和预测的基础上,采用定性.或定量方法,对风险发生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预计和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
第五条 公司风险评估主要从公司整体战略和整体利益出发,从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识别和确认风险。业务风险评估主要基于具体业务流程开展。
公司风险评估由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业务风险评估根据工作职责由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六条 集团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全面防范、重点管控”的原则。
第七条 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贯彻落实董事会要求,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领导公司风险评估工作;
(二)研究审议风险评估结果及重大、重要风险;
(三)审议重大、重要风险整体管控策略;
(四)进行重大、重要风险分解,明确相应职能部门和单位的重大、重要风险管控职责;
(五)对重大、重要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 集团公司本级及所属单位风险内控牵头部门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如下:
(一)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
1.收集整理风险信息,识别主要风险源;
2.制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