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常态化帮扶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扎实推进“共享工程”建设,加快构建政策相对稳定、有序衔接、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梯度帮扶工作格局,扩大工作覆盖面,提高工作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
第二条 目标任务
按照《关于实施职工生活品质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深化普惠性、常态化、精准式服务措施,为职工提供前置性、补充性、开发性帮扶和送温暖服务,持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促进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让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建在职职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工会常态化帮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基层工会负责承接细化上级制度,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发现职工出现困难的苗头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有针对性的常态化帮扶举措。集团级公司工会负责帮扶制度制定和完善,帮扶对象认定和管理,帮扶资金统筹和协调,帮扶工作监督和细化。股份公司工会负责帮扶制度设计、指导实施和工作评价。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健全完善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本单位工会设立帮扶工作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确保职工帮扶工作有序开展。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帮扶工作各项制度办法的制定落实,定期听取帮扶工作汇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处理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帮扶工作实施和日常管理,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实施意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重大问题,接受职工群众有关帮扶的来信来访和咨询,做好政策规定的宣传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