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旨在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和保障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旨在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和保障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府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城东乡法律援助站工作,现将城东乡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东乡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机构。几年来,雅安市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市及各区、县(市)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各乡镇也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我城东乡法律援助站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已达到3名,同时还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已经基本满足本乡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
(二)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程序。首先,我乡法律援助工作以《四川省法律援助十项制度》为指导,严格落实和执行十项制度中提到的法律援助规则、法律援助接待来访、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讨论、法律援助人员职业规范以及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同时根据我乡法律援助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与我乡法律援助工作相适应的其他一些制度,对申请人的申请实行统一审查、受理、指派和办理。其次,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完善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机制,接受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扩大经济困难群体的受援面。针对受援人经济困难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我乡在《关于四川省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具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家庭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失业救济金领取证、再就业优惠证、经办人签字的村(小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之一的,均可得到法律援助;同时为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提供免费服务,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必要的法律服务;
(四)健全了向基层延伸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雅安市加大了向基层延伸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