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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规定

为更好地适应全媒体时代的新形势,促进全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和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公司舆情管理工作,制定工程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全媒体时代的新形势,促进全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和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公司舆情管理工作,根据《X舆情管理工作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 XX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任组长,分管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办(保密办)、行政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生产技术管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群团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四条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舆情管理联席会议,对公司一段时间内的舆情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舆情管理领导机构,把舆情管理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七条 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外部舆论环境。

第八条 坚持预防为主,提高风险意识、忧患意识,保持对企业舆情的敏感和警惕,建立完善企业舆情预判机制和应对处置预案,强化舆情管理基础工作。

第九条 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准确研判舆情预警信息,快速形成处置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做到早介入、早处置,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

第十条 坚持规范有序,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处置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舆情应对处置程序,实施闭环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与事发项目的协调沟通,加强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请示汇报,统筹公司宣传力量,借助集团公司宣传资源,形成多方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共同应对的工作机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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