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黄桥镇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考核办法黄桥镇2014年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考核办法各村(居):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
第一篇:黄桥镇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考核办法
黄桥镇2014年村级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考核办法
各村(居):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16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和村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村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平台建设,现对各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年度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及村协管员。
二、考核评审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平台建设(20分)
1、设立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并正式挂牌,未挂牌不得分。(2分)
2、落实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参加统一培训并持证上岗,不按要求配置的不得分。(3分)
3、人员经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人员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不得分。(3分)
4、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进入村行政服务中心,配备电话、计算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设施不全不得分。(5分)
5、制定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并上墙公布,制度不全或未上墙的不得分。(2分)
6、村劳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村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否则不得分。(3分)
7、开展文明服务、公开服务、承诺服务,发现一例投诉扣一分。(2分)
(二)业务工作(80分)
1、及时掌握辖区内劳动力基本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负责采集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掌握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未实行动态管理的不得分。(2分)
2、开展“零就业家庭”认定工作,协助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项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2分)
3、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和推荐工作,协助镇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岗位补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