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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稿(税务系统)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稿(税务系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次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新蓝图,对我们税务系统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们要紧紧围绕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的部署,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努力成为深化税收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借此机会,我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

一、深刻领悟全面深化税收改革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深化税收改革,不仅是完善税收制度的迫切需求,更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深化税收改革是完善税收制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税制的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尤其是在适应新经济形态、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对重点领域支持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进一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税收改革是优化税收治理、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们在税收治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形成了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主要抓手的现代税收治理体系。然而,随着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我们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动税务监管创新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们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优化税收治理,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深化税收改革是健全财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框架基本建立,但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地方财政困难等问题。通过深化税收改革,特别是拓展地方税源、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等重大举措,可以有效缓解这些问题,推动财税体制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我们要在新的征程上,加快完善推动共享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做到既做大“蛋糕”,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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