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的自查报告 xxx省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检查工作的布署(水利部办财务函[20xx]56号和省
关于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的自查报告 XXX省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检查工作的布署(水利部办财务函[20XX]56号和省水利厅X水建管[20XX]4号文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检查的通知》(办财务函[20XX]56号)及省厅《关于开展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检查的通知》(X水建管[20XX]4号)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和相关业务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市20XX年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资金分配及拨付情况 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度水利工程养护维护经费的通知》(X财(农)指[20XX]242号)文件下达20XX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市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共计830万元,至自查之日中央补助资金均已经足额拨付至各用款单位。 中央资金补助对象为29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均已经完成体制改革工作,其定性定编(简称“两定”)方案全部通过本级政府批复,机构设置、人员安置、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内部改革工作。 三、实施方案的审批情况 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度水利工程养护维护经费的通知》(X财(农)指[20XX]242号)下达的资金情况。我局对29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