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评估自查报告 一、实施总体情况 根据《若干意见》第十一条中提出"将适宜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目标要求。20XX年7月以来,县农机局号召
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评估自查报告 一、实施总体情况 根据《若干意见》第十一条中提出“将适宜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目标要求。20XX年7月以来,县农机局号召农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紧紧抓住振兴发展这个机遇,围绕《若干意见》提出的五个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通过努力,三年来,实施适宜丘陵山区中小型农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27.0246万元;到20XX年6月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4.253万瓦特。 二、具体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估 (一)具体实施情况 《若干意见》实施以后,县农机局结合县情,认真贯彻落实D国务院的惠民政策和省、市、县一系列农机化工作措施,以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三年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如下: 20XX年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7.634万元,购置5955台套农业机械,有5955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年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1.43万元,购置239台套农业机械,有221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年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3.4256万元,购置742台套农业机械,有709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20XX年6月底以前,实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5350万元,购置344台套农业机械,有343户农户得到农机补贴受益。 三年来(至20XX年6月)完成农机补贴资金627.0246万元,引进应用各类农业机械7280台套,有7228户农民及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享受到国家农机补贴政策。 (二)效果评估 全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后,20XX年农业机械总动力28.5643万瓦特,当年实际机耕面积10.667千公顷,机耕面积占耕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