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党委办公会议程序,充分发挥会议传达、部署、通报、协调、沟通等功能,结合股份公司《党委办公会议规定》及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党委办公会议程序,充分发挥会议传达、部署、通报、协调、沟通等功能,结合股份公司《党委办公会议规定》及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委办公会议既是集团公司党委领导安排部署、研究决定全公司党群工作的例会,也是党群系统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的主要渠道。
第三条 党委办公室是党委办公会议的组织承办部门。
第二章 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第四条 党委办公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无特殊情况,会议地点为集团公司719会议室。遇有紧急情况和特殊事项,党委书记可以临时通知召开党委办公会议。时间、地点由党委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五条 党委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党群各部门副处职及以上领导。
第六条 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于会前由本人向党委办公室请假。
第三章 会议程序和主要内容
第七条 党委办公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时,可以委托副书记主持。
第八条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2、听取党群各部门阶段性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汇报。
3、研究审定集团公司各单位党代会的有关事宜;研究决定建立、撤销所属单位党组织及委员增补等事宜;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党群各部门科职干部的任免、奖惩。
4、研究有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重要工作,分析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研究决定需要公司党委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
6、主持会议的领导就会议通报的有关情况及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其它事项
第九条 会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考勤、记录、编发会议纪要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