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控性,规范企业经营及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制定了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的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控性,规范企业经营及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确保各项目标的如期完成,根据XX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发展战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计划、控制、激励和评价为一体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预算管理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成立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司总会计师担任,成员由公司部门负责人担任。
组 长: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总会计师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财务部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公司年度预算方案,提请党委常委会审议;
(二)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及批复;
(三)监督、检查、分析、考核公司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预算分析报告;
(四)审核和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五)协调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重大问题;
(六)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见附件)
(一)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及就分管的工作内容对项目部预算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二)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预算编制、考核和分析工作;
(三)协助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完成其他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四)全面预算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