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见义勇为座谈会上的讲话 见义勇为座谈会上的讲话 《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实施,是在当前社会道德滑坡、民众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出台的,是非常及时也是必要的。该条例对见义勇为者应得到的救
篇一:见义勇为座谈会上的讲话
见义勇为座谈会上的讲话
《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实施,是在当前社会道德滑坡、民众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出台的,是非常及时也是必要的。该条例对见义勇为者应得到的救助、奖励规定得非常具体,免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从制度上避免了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情况的发生,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同违法犯罪、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该条例已经实施一年了,通过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弘扬了社会正气,提升了民众的社会责任感,对匡扶社会正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但在实施过程中,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对条例的宣传不到位,了解到我省有这个条例的群众很少,对该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非常清楚的更少,因此对促进见义勇为的效果不明显。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舆论导向至关重要。但目前社会上对见义勇为宣传有限,特别是对因见义勇为受到奖励的案例宣传较少,反而是一些负面的,如“小悦悦事件”、“扶不起”等社会责任感缺失或见义勇为遇到麻烦的的相关案例广为流传。正面宣传方面,中央媒体做得多点,建议地方媒体应多作宣传,因为群众身边的见义勇为榜样力量更大。
二、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专项基金来源不明确,奖励不到位。另外建议扩大见义勇为受将面,对公、检、法、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在维护治安,执勤履行公务中舍生忘死、英勇斗争、不幸牺牲或负重伤的人员,与一般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同等待遇。
三、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提高可操作性。
建议对申报和举荐的见义勇为线索,由综治机构调查后形成事迹材料,除特别重大的见义勇为事迹及时认定外,对一般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定期进行评审,集中确认,大张旗鼓地集中宣传。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外,应更多地引入社会公众对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