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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分析解读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分析解读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提出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特别强调各省级单位政府要严格审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特殊用地的占用,要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根据《决定》,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八个省市。

(一)内容解读

一是“放权”而非“放松”。土地审批放权,将给省级政府更多自主权,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以破解项目用地“落地难”“落地慢”难题。省级政府将有更大权力自主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提高审批效率、项目落地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从而改善营商环境、服务产业发展,同时解决农村建设项目落地难、农村土地利用低效浪费等问题。客观上讲,此次放权力度确实较大,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没有改变,土地管理要求没有放松。不论是授权还是委托,主要是适应当前经济快速发展对用地效率的要求,只是审批事权的重新划分,审查遵循的规则、标准没有变。

二是“三条红线”不会变。土地审批放权,体现了新《土地管理法》要求,深化了“放管服”改革,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要求没有丝毫放松。委托试点省份必须按要求遵循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按法律政策规定及审查标准规范进行用地审查。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仍然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用途管制约束下,建设用地供应重点仍然是挖存量,控增量。国家仍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二)机遇分析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颇深,《决定》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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