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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工作会议讲话

新年伊始,新春将至,在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就把各位老总、书记留下来召开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要认真总结交流"两监"委派工

新年伊始,新春将至,在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就把各位老总、书记留下来召开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要认真总结交流“两监”委派工作的经验,完善“两监”委派工作机制,强化“两监”委派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两监”委派工作。刚才德勤和加奇同志作了“两监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新钢和江中作了典型发言,讲得很好,我都赞成,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推行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委派制度成效明显

在推行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委派制度的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与加强和完善国资监管的需要相结合,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从2007年制度出台、2008年试点、2009年推行、到2010年全面铺开,历经三年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出资人的强力推动下,通过各集团公司的积极配合,在各位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的共同努力下,委派“两监”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出资人财务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依法经营决策意识增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企业财务绩效大幅提升。

(一)“两监”委派制度日臻完善,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工作机制已成雏形。为了建立和完善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国资监管体制,牢固树立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观念,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出资监管企业推行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委派制度。于2007年底出台了《出资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出资监管企业法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开始委派试点,2009年根据试点情况,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委派财务总监、法务总监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向独资企业集团委派的财务总监、法务总监都进入董事会,是党员的进入党委会;向国有控股公司推荐的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同时提名董事,是党员的提名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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