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1.用人单位报批特殊工时工作制须知 用人单位报批特殊工时工作制须知 一、用人单位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初次申报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请示及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地
篇一:1.用人单位报批特殊工时工作制须知
用人单位报批特殊工时工作制须知
一、用人单位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初次申报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请示及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地用人单位驻滨分支机构应当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实施方案。
4. 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职责、作息休假和排班情况简述。
5.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职工名册
6.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工作制实施方案书面决议。
7.公示说明(附公示照片打印件)。
8.未建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组织或上级工会签署意见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9.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派遣单位对派遣人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书面意见。
10.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和仲裁、监察机构出具的有无发生劳动争议情况证明。
11.用人单位下辖分支机构的,需附分支机构用工情况清单(包括单位名称、实际经营地址、用工人数、申报特殊工时涉及岗位及人数)。
上述第一至七项为必备材料,第八至十一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提供。请按以上序号顺序排列材料并用夹子固定(无需装订),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到期续报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请示及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地用人单位驻苏分支机构应当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原行政许可决定书
4.原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书面报告。
5.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职工名册
6.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执行情况报告的书面决议。
7.公示说明(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