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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机构改革的自评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机构改革的自评报告 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x委编【20xx】4号)精神,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实际,自评报告如下。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机构改革的自评报告   县委编办:    根据中共X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X委编【20XX】4号)精神,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实际,自评报告如下。    一、“三定”规定完成情况    (一)“三定”规定中的职责调整(1、将县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2、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3、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局。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5、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职责。)全部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善内设机构的名称、职责、挂牌和人员的定岗定责,科学合理的配备中层干部,建立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协调配合机制。    (二)我局核定行政编制16人,现有公务员12人,严重缺编,不存在在编不在岗和长期借用人员问题。     (三)内设机构全部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公开,优化工作流程,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二、采取的措施    (一)尽力挖掘现有潜力。目前人员少、工作量大是面临的主要问题,充分调动老同志的积极性,利用他们丰富的经验,完善和创新职能的运行;根据年轻同志自身特点履行新职能,让年轻同志承担重要职责;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分工合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内勤工作。    (二)大力整合外部资源。主动协调,整体联动,在药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上,与卫生、物价、工商、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上与质检、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与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确保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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