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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篇一: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 关于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的 说 明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及9月11日召开的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有关

篇一: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

关于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的

说 明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及9月11日召开的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规定,参考其他设区市的改革思路,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制定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确立

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主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为依据,按照 “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原则,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原则。提出本次机构改革主要目的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解决职能交叉、重复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省《意见》及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六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扶贫和移民),三个探索(农业、文化、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的讲话精神。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的的基本思路

(一)行政机构的调整和设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中关于各设区市机构限额规定,我市最多只能设置30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共32个机构。我市目前设置政府组成部门3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防办),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部门管理机构2个(城管局、法制办),共计36个机构,即将下放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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