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局社会保险法自查报告 自《社保法》实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社保法》规定,全面规范制定城乡居保缴费参保、待遇发放、资金管理、经办服务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县政府《试点方案》的要求,精心
农保局社会保险法自查报告 自《社保法》实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社保法》规定,全面规范制定城乡居保缴费参保、待遇发放、资金管理、经办服务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县政府《试点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在县、乡、村三级共同努力下,城乡居保工作开展顺利,成效良好。现将我局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近三年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7月,我县被纳入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我县参保缴费67919人,收取保费1202.96万元,参保率为65.04%(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50%的目标任务),6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待遇发放866.019万元,发放率100%;20XX年参保缴费106336人,完成省下达民生工程84934人的125.2%;其中16-59周岁参保人数80093人,收缴保费865.81万元,60周以上养老金待遇发放26243人,发放养老金1426.41万元,参保率达90.19%;20XX年1-6月,完成参保缴费48713人,收取保费601.49万元,完成省、市下达任务数的72.66%,60周岁以上发放21824人,发放保费737.9802万元;通过近三年努力,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社会反映良好。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把基金管理关,确保“生命钱”安全运行。 1、发放资金管理。 为确保老百姓的“生命钱”安全运行,我县城乡居保基金采取专款专用,各项资金收入统一存入城乡居保财政基金专户,由财政专人专管,使每一分钱都用在群众的身上,使用每一笔资金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管理做法:县级经办机构每月根据本月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支付信息制订本县城乡居保待遇资金支付计划向财政报批,同时把计划向省人社厅信息中心上报。资金由县财政从基金专户拨付到支出户后,生成发放明细数据报表送达合作代办银行,由银行按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