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x财农〔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项目资金监管实施情况,成立了局长xxx为组长、副局长xxx为副组长、民族宗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X财农〔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项目资金监管实施情况,成立了局长XXX为组长、副局长XXX为副组长、民族宗教股XXX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组。对照反馈的7个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并整改,现将我局20XX年至20XX年受助的15个项目451万元资金专项整改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村委会 15个项目451万元资金,除顺河XX乡南山村村道硬化2公里47万元受施工资质限制,由有资质实施畅通工程的XXX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外,其他14个项目404万元均由项目受助的10个乡(镇)与村委会签订自建责任书,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一事一议的建设方式、成立项目管理工作组、质量安全监督组、理财组后明确职责实施。项目管理工作组由乡(镇)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组由村委会主任、群众代表组成,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理财组由村委会副主任(会计)、群众代表组成,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乡、村提交开工请示,民宗局审批后启动实施、按工程进度拨款、验收、落实后续管护责任的程序实施。施工期间,上墙公示人员分工、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知晓度。租借机械设备、材料购买均通过比选、询价,确定价格合理一方、群众投工、投劳的自建方式实施。没有发生村、组干部包揽工程的问题。 二、项目资金按进度拨款,无结存资金的问题 15个项目451万元分别是:20XX年3个项目107万元;20XX年3个项目100万元;20XX年5个项目120万元;20XX年4个项目124万元。除20XX年XXX乡XXX村产业园区环线路建设项目受缓坡地形、雨水冲刷和后期管护影响,20XX年市审计局现场察看时认为未达到泥结碎石路面标准要求整改预留质保金3万元;乌斯河镇苏古村连户路建设预留质保金3万元;20XX年片马XX乡大营村4组、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