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房地产乱象治理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D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
建筑和房地产乱象治理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D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根据《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街道办事处辖区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方案》,根据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街道办事处辖区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落实治理原则 (一)突出重点。围绕辖区建筑和房地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务求“清理不漏一户、治理不留一户、乱象不增一户”,确保有效遏制乱象蔓延趋势。 (二)一案一策。认真摸排乱象基本情况,科学分析成因、诉求,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领导包案一批、协调解决一批、查处规范一批、综合治理一批”,确保乱象得到有效根治。 (三)依法依规。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法依规实施整治,不能因整治损害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属地负责。办事处及各社区居委会是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督促指导。 (一)无证开发、证照不齐开发或擅自改变许可内容进行开发建设问题 1.配合区执法分局、区住建局、区工质局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为。 2.配合区执法分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对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