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委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听取第一轮巡察“回头看”情况汇报时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统一安排部署,第一巡察组分别于2019年4月9日和5月13日进驻X公司和X公司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工作,第二巡察组分别于4月9日和5月13日进驻华东公司和西南公司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刚才,会议研究了巡察“回头看”情况报告。巡察工作非常重要,从上到下非常重视,通过巡察真能起到发现问题,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提高党性,推动全面工作的目的。通过对四家单位的巡察,发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这些突出问题有的性质还是十分严重的。一方面反映了我们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认识有偏差,对于管党治党的重要性,还有不落实的环节和不落实的方面。一些事关企业长远发展和关键性的制度、举措没有落地,比如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在公司章程当中都已经列入了,我们也已经给股份公司上报过了,但是在制度办法当中没有及时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细则,没有及时修订,反映了没有将制度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的问题。第二个方面反映选人用人有许多单位存在着突出问题,一是没有制度办法,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下发了选人用人的制度办法,十几个,没有及时修订、出台各子公司的制度办法,或者出台了制度办法但没有领会、贯彻上级的有关选人用人的精神实质,选人用人的基本条件随意,要求提拔上一级副职的必须在下-级正职上担任3年职务,不足3年的,加上副职时间超过5年等有关规定,没有严格执行或者建立,同时在选人用人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会议决定。组织谈话、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方面没有做到位,或者是做了,没有留下可验证的凭据.第三方面,对于集团公司三令五申的公章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偏差,有的是没有制度,有的是有制度不按制度执行,混乱,且每一次还背书,集团公司清理过几次公章了,子公司也背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