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质量安全获奖证书管理办法
2018-08-27企业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国家级质量安全获奖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合规的省部级质量安全奖详见附表1。
第二条 证书管理主要包含对证书的收集、归档、保管和使用,其目的是确保获奖证书归档及时,使用高效,保管妥善。
第三条 以局资质中标的项目原则上以集团公司名义申报各级优质工程奖及安标工地奖(作为参建单位除外),确实需维护子公司业绩的,需经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批准,方可以子公司名义申报,对未上报审批的集团公司将不给予创优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