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军分区,各人民团
篇一: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属及中央、省驻遵各企事业单位:
《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
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显著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规定的测评标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科教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社会和谐、市民文明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全面发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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