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立体经营战略,强化经营能力建设,落实依法合规经营政策,压实经营工作责任,增强经营创效能力,提高经营效率和经营质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区域经营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立体经营战略,强化经营能力建设,落实依法合规经营政策,压实经营工作责任,增强经营创效能力,提高经营效率和经营质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结合《区域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总部和专业指挥部。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受经营开发领导小组委托,牵头负责对区域总部、专业指挥部的考核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分工,负责相关指标的考核工作。区域总部负责对分部的经营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条 经营考核内容
经营考核包含固定考核内容和可变考核内容。固定考核内容共80分,包括:经营质量考核30分、基础管理考核30分、综合排名考核20分。可变考核内容共20分,包括但不限于:大项目经营情况、新业态项目经营情况、重大战略项目经营情况、人才培养、经营效率(人均新签合同额)等,可变考核内容与年度经营计划一并下达。
经营考核得分=经营质量考核得分×K1+基础管理考核得分×K2+综合排名得分×K3+可变考核得分×K4,其中K1=30%、K2=30%、K3=20%、K4=20%。
第五条 经营质量考核
(一)经营质量考核内容
经营质量考核通过逐一分析中标项目质量,核定单项目经营质量考核得分,以新签合同认定金额作为权数,加权平均得分作为区域总部、专业指挥部经营质量考核最终得分。经营质量考核内容包含合同落地率、项目毛利率、投标利润率对比、项目收款(出资)比率、资金回收期、固定资产投入支出、项目保证金支付、担保条款等,经营质量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1。
经营质量考核得分=∑单项目经营质量考核得分×(单项目新签合同认定金额/累计新签合同认定总金额)
累计新签合同认定总金额=当年新签合同认定总金额+上年度未考核的新签合同认定金额(新签合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