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49号),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xx年度履行教育职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49号),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XX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16号)要求,我省结合《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测评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我省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4月13日,专题召开了全省教育督导暨20XX年教育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霍金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共25个成员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部署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抓紧对照测评体系开展自查自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按照会议精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对照测评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提交了自查报告。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履行发展教育职责,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将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发展战略的宗旨,作为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成立了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作的常态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加强和改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