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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局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自查报告 区委组织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检查的通知》及科级干部选任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照本单位科级干部选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自查情况

司法局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自查报告   区委组织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检查的通知》及科级干部选任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照本单位科级干部选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为依据,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每次考察前,都制定完善的考察方案,对考察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严格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20XX年上半年,我局共选任科级干部7人次,其中提拔3人次,内部交流4人次。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坚持原则、严把标准、落实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组织满意、群众服气。   二、坚持选任原则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中,我局党组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等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省委“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任到关键岗位,既有利于稳定干部队伍,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水平。   三、严格落实选任程序,全面抓好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要求,突出关键节点,扎实抓好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一是动议关,积极与区委编办、区人社部门等单位协调,按照编制部门规定的领导职数,做到不超编,不滥位,做到既适量又适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二是民主推荐关,会议推荐着重抓实会前公开、参会率落实、无记名方式推荐意见收集整理,个别谈话推荐突出代表性、广泛性进行,结合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将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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