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务公开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金办(20XX)43号《关于印发<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以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提高党员群众对司法局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以权力公
司法局党务公开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金办(20XX)43号《关于印发<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以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提高党员群众对司法局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党员群众智慧,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科学决策,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根据县纪委通知要求,我局对上半年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开内容 县司法局党务公开严格按照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当公开。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县局关于经济建设(办公业务大楼、司法行政装备和购置固定资产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工作部署及落实执行等情况。 (二)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措施。 (三)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员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县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自身学习、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关注民主、服务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办理、落实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矛盾纠纷调解等突出问题,以及其它涉及重要事务落实情况。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程序 (一)制定目录。制定县局党务公开目录,规范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二)实施公开。县局党务公开由各责任单位依照目录进行。 (三)收集反馈。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党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