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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自查报告

司法局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自查报告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局办事公开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办事公开标准化制度建设,我局积极开展办事

司法局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自查报告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局办事公开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办事公开标准化制度建设,我局积极开展办事公开自查工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强化政务公开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要求所有部门都要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依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依照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五项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逐级审批,逐级上报,逐级核准,及时公开,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具体做法是相关股市的政务公开工作应由股长签字,并经分管副局长审定,最终局长核准,办公室及时公开。   (二)建章立制,规范政务公开运作   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政务公开五项制度:   1、建立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2、建立审议制度。局成立政务公开审议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内容审议会议。负责对各项政务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形式、过程等进行审议,并做好审议情况记录。认真把好审议关:一看公开内容产生是否公正合理;二看公开的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看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   3、建立评议制度。适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并通过座谈会、个别了解等形式,收集来自内外部对政务公开事项的意见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公示整改结果。   4、建立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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