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档

《关于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参考意见及建议

《关于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参考意见及建议一、关于政府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二审、三审现状分析情况一:目前潍

《关于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参考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政府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二审、三审现状分析

情况一:目前潍坊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一般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定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审计工作,列入当年度审计局审计计划的项目、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如学校、医院、高架桥、火车站南站北站等)、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审计部门会对建设单位进行合法合规性审计及结算审计,其中涉及到施工单位需配合审计局审计,这就是施工单位通常提到的项目“二审”;

情况二:近年来,随着审计部门对政府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查越来越严格,加上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审计误差不超过1%。两家咨询单位同时审计或者先后审计可以避免漏洞和错误,降低误差,规范各参与方的行为,使得结算更加科学、公平、合理,部分建设单位为更好的控制项目投资,提前梳理再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合规管理漏洞,避免审计部门审计时处于被动,在项目竣工结算后委托原全过程跟踪审计咨询公司初审,初审结果出具后再另行委托另一家咨询公司进行复审,复审完成后再上报审计部门审计,这也是施工单位提到的项目“二审”和“三审”

这两种情况目前是现实存在的,初审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审价,是合同关系;二审、三审可能是行政监督职能,施工单位配合义务。

严格意义上讲,结算审价和结算审计是两个概念,两者的效力、法律依据、目的均不相同。

所谓“审计”,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投产试运行后,国家审计机关对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质量、国有资金运行状况按照审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评价,实行审计监督的行为。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所谓“审价”,是指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根据合同、计价依据及有关工程资料,对工程结算造价所作的审查核对工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实际操作中两个概念没有区分的那么清楚,往往把审价说成审计。

二、关于造价咨询公司数量增加与多次审计的问题

2021年7月,造价咨询资质取消后,造价咨

免责声明:我的文档均来自网络或用户投稿,仅供用于学习和交流,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0